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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开公司做到三个“坚持”推进资金存放“廉”“效”双丰收

发布时间: 2021-12-16 17:58:00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郑舒頔 陈继政

  浙江在线12月16日(通讯员 郑舒頔 陈继政) 公款竞争性存放是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浙江省财开公司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深刻认识公款存放管理的政治属性,勇于自我变革、健全制度体系,有效加强公款存放规范管理,有效防止公款存放带来的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日常支付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最高限度保值增值,同时助推清廉财开建设。

  坚持挺纪在前,坚决斩断公款存放谋取利益渠道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纪律规定,将公款存放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成立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公款存放工作,公司领导一律不干预公款存放事项。公司严格规定,对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关系人在金融机构任职的公司部门副职以上领导人员,不得参与资金招标方案制定,不得担任招标评委,不得参与资金招标结果讨论。

  坚持自我约束,严格制度执行并规范公平竞争

  公司参照省财政厅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的规定,拔高标准、从严要求,专门制定出台《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对资金间歇期限、参与投标的金融机构资格条件、评标办法、资金续存、防范利益输送措施等均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内部账户资金划拨的审批流程,定期清理闲置久悬的银行账户,严防违规转移资金行为发生。整个招标活动由公司纪检人员全过程审核、监督、复查,并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等,对公司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坚持规范操作,确保资金安全并实现保值增值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实际定期编制资金收支计划,预判资金需求,合理安排资金存放的头寸与期限,最大限度压缩资金间歇期。2021年共开展四期资金竞争性存放公开招标,基本做到应招尽招。公开招标以利率为唯一评价标准,杜绝评委打人情分的情况,既引导和推动银行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加大对公司的支持力度,提高了公司的资金收益,又杜绝了评分中的个人主观因素,以及其相应衍生的廉洁风险,实现“廉”“效”双丰收。

编辑: 陈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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