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职能作用,助力我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近日,浙江担保集团出台《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的实施意见》。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政府性融资担保“准公共产品”定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杠杆撬动作用,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履行职责使命紧迫感,切实担负起支小扶微责任。
争取国担基金政策支持,扩大再担保业务规模。积极争取国担基金对我省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合作政策支持,力争2022年省再担保公司纳入国担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超1000亿元。
强化重点领域担保支持,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交通运输、零售、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担保费率在0.5%(含)以下且单户金额在50万元(含)以内的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担保费率在0.75%(含)以下且单户金额100万元(含)以内的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强化担保模式和产品创新,扩大服务覆盖面。优化完善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模式和流程,开展“见贷即保”、“见保即贷”批量担保业务,减少重复尽职调查,优化担保流程,提高担保效率,落实“双保”助力融资支持机制。强化担保业务产品创新,开发符合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需求的担保产品。
加大担保额度、期限、费率政策倾斜力度。将单个被担保人在单个担保机构的担保总额提高至1000万元,对纳入省再担保公司单个被担保人所有再担保业务担保贷款余额最高提至5000万元。引导担保机构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延长融资担保期限最长至3年。保持代偿率容忍度不低于5%,引导全省担保机构将平均担保费率控制在0.9%以下,力争降至更低水平,省再担保公司实施0.12%优惠再担保费率。
强化协同管理,提升担保机构服务能力。2022年省再担保公司力争完成对1-2家符合条件的市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推动市级担保机构做大做强,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建立全省统一的担保机构名称、门楣标识和对外营业场所规范,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社会影响力。
深化数字化改革,提高担保服务便利度和可得性。加快“数智浙担”(政府性融资担保综合性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确保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并上线运行。推进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的全省应用和“浙里担保”应用平台开发,实现担保业务线上办理。
加强风险监督,守住不发生金融风险底线。持续关注受保企业经营状况,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按约履行代偿责任,严禁出现应偿未偿、无故不履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