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要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先行示范。”近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对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出要求,寄予希望,这为我们坚定前进方向、咬定发展目标提供了“指南针”和“领航灯”。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总书记曾深情地说:“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使命,就是希望浙江勇当开路先锋、争做示范标兵,为中国式现代化先行探路。这一次,总书记再次对推进共同富裕提出要求,我们更要心怀坚定、蹄疾步稳,破难点、切痛点、疏堵点,努力交出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高分答卷”。
锚定缩小“三大差距”的主攻方向。共同富裕,不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的富裕,而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富裕。正如总书记在考察中所强调的,我们要把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收入差距这三“关”作为主攻方向,让共同富裕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未来可期”。要全面实施“扩中提低”行动,拉升共同富裕的底板、锻长共同富裕的主板;要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让山海共同奔赴“诗与远方”;要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让“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的画卷成为眼前的风景。
推进公共服务的优质共享。老百姓期待共同富裕具体可感。将共同富裕从战略的高度、实践的深度化为现实的可见度,就是幼有善育、老有康养、病有良医、住有宜居……浙江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先行示范,就要聚焦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想,从老百姓真实可感的身边事、心头盼出发。要围绕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高质量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完善“民呼我为”工作体系,让共同富裕的发展大计在老百姓红红火火的小日子里成为现实。
凝聚基层治理的广泛力量。治国安邦,重在基层。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先行示范,就要通过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构筑起老百姓置身和谐社会的“安全感”。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加快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做好新时代“和”的文章,让群众做群众的工作,让群众团结更多群众。
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先行示范则是浙江探索“共富路”的使命所在。多年来,稳居第一的城乡居民收入、不断缩小的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是我们全力以赴的结果,也是我们继续冲锋的起点。新征程、向未来,昂扬斗志、激发才智,在仰头望天中思考、在埋头赶路中实干,浙江必能不负总书记嘱托,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迈向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当好先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