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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港集团所属多个集体获交通运输部奖励

2022-09-19 22:00 来源: 浙江在线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奖励2021年度贡献突出社会搜救力量的通知》,对过去一年为我国海上搜救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相关社会搜救力量予以奖励。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所属宁波甬港拖轮有限公司的“甬港消拖1号”轮、“甬港消拖2号”轮、“甬港消拖5号”轮,舟山港海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的“舟港拖6”轮、“港兴拖235”轮,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的“甬港引9号”艇和温州港口服务有限公司等多个集体光荣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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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轮司勇担国企社会责任,致力于打造一支“拉得出、打得响”的海上应急重要力量,高效协助海事部门完成航道维护、应急处置、海上搜救等特殊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港区航道通航秩序。2021年,该公司共参与海上搜救等特殊任务177次,出动拖轮192艘次,救助受困群众41人、遇险船舶65艘,在海上搜救领域打响了拖轮“全方位”服务品牌。其中,“甬港消拖1号”轮长期驻守桃花岛,配合开展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时段水上交通管制,去年共参与特殊作业30余次,为维护航道水域畅通和保障港口生产有序做出了突出贡献;“甬港消拖2号”轮、“甬港消拖5号”轮作为防疫应急船舶,配备了完善的应急搜救器材,先后在“舶风”轮船员转移、“马士基斯特拉尔松”轮舵机失控紧急抢险等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宁波港域海上安全保障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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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轮驳现有全回转港作拖轮34艘,主要为舟山港域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等作业提供顶推、拖带服务。近年来,该公司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服务理念,深入践行和弘扬“险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的海上搜救精神,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职责,主动承担舟山港域海上“急、难、险、重”突发性抢险救灾和防台、抗台重任。2021年,该公司累计完成海上抢险应急救助任务61次,救助船舶脱离险境35次,其中“舟港拖6”轮、“港兴拖235”轮在多次救援中发挥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航道通航秩序,有力彰显了国企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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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甬港引9号”艇是大港引航重要的搜救力量。自2015年成立首个海上志愿服务队以来,大港引航严格实施艇队、引航员和总值班室“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积极提供海上抢险救援志愿服务。2021年,该公司完成各类船舶抢险、伤病员转运、人员救助等特殊抢险救援任务数十起,救助各类人员近30名,收到各类感谢信、锦旗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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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温州港集团所属港服公司积极履行国企社会责任,坚持“紧急险情前挺身而出、狂风巨浪中不畏前行、大海中劈波斩浪”的精神,全力参与当地海上抢险救援,发挥大马力拖轮机动灵活、动力强劲的优势,积极执行并圆满完成各项应急抢险任务。2021年,该公司共参与抢险任务13次,出动拖轮15艘次,救助遇险船舶13艘,为保障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海港”力量。

编辑: 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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