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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属国企 “八大行动”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3-31 09:41:24 来源: 反腐败导刊 浙江省国资委党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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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清廉浙江建设整体布局中,清廉国企是一个举足轻重、十分重要的单元,在国企发展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发挥保障性作用。2021年度,浙江省属国企清廉建设情况如何?全省清廉国企 “八大行动”实施进度如何?近日,浙江省国资委发布一年工作报告,总结了2021年度省属国企“八大行动”建设情况。

  以实施政治建设大强化行动为统领

  一是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国资国企各级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党的十九大以来,省国资委党委开展30余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021年省属二级以上企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900余次,进一步推动国资国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入开展理论溯源工程。组织23家省属企业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企深入实践的溯源计划,编撰《强根铸魂 引领发展——省属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深入实践》。三是扎实开展重大主题教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企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讲授专题党课1.52万场次,6500余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覆盖党员8.9万人,4600余名“8090”新时代青年宣讲团成员开展特色宣讲1.22万场次。组织国企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三为”专题实践活动,省属二级以上企业领导人员领衔破解群众、基层难题4000余个。

  以实施“四责协同”大推进行动为牵引

  一是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省国资委党委以“五个一”为抓手,形成贯通联动、协同高效的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政治生态季报制度,每季度听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2021年以来,省国资委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议题140余项,赴各级国资国企调研指导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9次。全力支持驻委纪检监察组履行对省属企业监督职责,建立省国资委党委与驻委纪检监察组会商协调工作机制,促进“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二是完善党建责任制度体系。每年制定国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编制实施省属企业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狠抓“四责协同”、贯通联动、一体落实。2021年以来,省国资委出台有关党风廉政、清廉国企建设制度文件25个,省属企业各级党委出台有关制度机制5386个。三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考评。每年开展省属企业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委领导带队赴省属企业进行党建现场检查考核,组织党建巡查监督员开展随机抽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以实施廉洁风险大排查行动为契机

  一是全面排查梳理廉洁风险。开展省属企业廉洁风险大排查,全面查找廉洁风险点,防范化解企业内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关联交易、违规招投标等风险。2021年以来,省属企业各级党组织共开展廉洁风险排查2860次。二是有效制定防范廉洁风险措施。督促企业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紧盯重点领域,采取“一对一”“一对多”方式制定防范措施。通过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和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做到定期公开。三是切实构建防控风险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企业、部门、岗位三项权责风险清单,实行企业定制度、部门定流程、岗位定措施等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常态排查、动态检查与定期整改相结合的廉洁风险排查责任机制。

  以实施重大决策大规范行动为载体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研究制发完善省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省属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党总支)集体研究把关重大事项等制度,紧盯国企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执行情况监督,健全财务、采购、营销、投资等内部监督制度,确保企业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二是加快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在全国率先出台省属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目前省属企业本级和二三级企业均已完成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修订。推动企业集团本级和二三级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全部进公司章程。三是扎实开展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开展全省国企领域8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会商研判、挂号销号、分类处置、举一反三、多方联动和双签字等8项工作机制。各企业同步成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制定细化实施方案,通过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切实发现一批问题,查处一批重点人、重点事,找准了一些问题原因和对策。

  以实施作风建设大提升行动为手段

  一是持续开展纠治“四风”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36条办法”,对省属企业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正风肃纪检查,对查出问题当场指出并要求抓好整改。二是深入推进规范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工作。根据省委部署,第一时间召开专题部署会议,重点建立企业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范围,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企业领导人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等六项制度,建立省属企业边查、边改、边建机制,健全完善及时报告、定期研究、整改处置、举一反三等工作机制。

  以实施监督格局大完善行动为保障

  一是构建完善“五位一体”大监督体系。督促指导省属企业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快构建以党委领导、纪委牵头,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监事、风控“五位一体”大监督机制,推行二级企业外派纪委书记制度,实现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监察全覆盖。二是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组建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专班,推进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并在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加强省属企业监事会监督工作、深化企业内部审计监督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2015年省政府发布《省属企业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来,我委督促省属企业积极稳妥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以实施巡视巡察全覆盖行动为抓手

  一是抓好中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省国资委党委坚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最好效果,全力推动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全省国资国企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视频会,传达学习省委动员部署会精神,制定整改方案和举措,面对面交流理思路,一对一指导解难题,点对点督查看成效,对标对表不折不扣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以高标准高质量的整改成果展现勇担“五大历史使命”精气神。二是开展省属企业提级交叉巡察。成立省国资委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巡察办,制定年度省属企业提级、交叉巡察工作方案和工作手册,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组建提级、交叉巡察组,已对省交规院、台州安邦、嘉兴港务党委开展提级巡察,对浙能资本、英特集团、物产中大期货党委和浙建地产党总支开展交叉巡察,督促被巡察企业和上级党委立行立改及时解决问题,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企业延伸。

  以实施清廉文化大建设行动为支撑

  一是全面深化警示教育。出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警示教育的指导意见》,采取“八个工作法”推进企业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以案为鉴知敬畏、以案明纪守底线。2021年以来省属企业各级党组织开展集中警示教育5348次。二是精心培育清廉国企标杆点。按照党的领导坚强有力、经营发展业绩明显、廉政文化特色鲜明等六方面标准,在省属企业分批次培育建设清廉国企标杆点,2021年培育首批50个清廉国企标杆点,以点促面打造政治生态清朗健康、经营管理清廉高效、干部职工清正有为的清廉国企。

编辑: 陈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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