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10月25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
系统解决城乡建设当中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住房水平显著提高,同时仍存在整体性缺乏、系统性不足、宜居性不高、包容性不够等问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尚未根本扭转。
“《意见》的实施,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有利于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快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建立和完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说。
从重速度、重规模、重眼前,到重质量、重效益、重长远,张小宏介绍,《意见》提出了符合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要求和我国实际的工作方法,包括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等措施。这些对于系统解决城乡建设当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具有重大意义,也为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供了坚强保障。
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
《意见》提出,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探索县域乡村发展路径。
“乡村是我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领域,但目前还存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较大、农房设计建造水平偏低、乡村特色风貌欠佳、农村人居环境亟待改善等一系列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介绍,为了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下一步将重点从5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以乡村建设评价为重要抓手,推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
二是以农房建设为着力点,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大力提升农房品质;
三是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是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目标,加快村庄建设现代化;
五是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动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
“乡村要实现现代化,而不是去追求城市化,城乡的差距要缩小,但是城乡的差异也要彰显。”杨保军说,期待通过乡村建设行动,在不久的将来,能够重现“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生活场景。
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
我国绿色建筑工作起步于本世纪初,相对于发达国家晚30年左右,但发展速度非常快。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绿色建筑面积超过66亿平方米。“十三五”期间,累计建成装配式建筑面积达16亿平方米,年均增长率54%。
但绿色建筑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技术要求落实还不够充分、地域发展还不够平衡、市场推动机制还不够完善等问题。《意见》提出,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司长田国民介绍,下一步,住建部将按照《意见》要求,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占比;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在适宜气候区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提升建筑节能低碳水平;加强建筑运行的管理,降低建筑运行能耗。
《意见》还提出,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城乡基础设施包括给水设施、排水设施、燃气设施、供热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园林绿化工程、垃圾处理设施等,这些设施本身是一个整体,而且相互关联。”田国民介绍,《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要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档制度,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以及体系化建设,加强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的城市街区建设,加强交通噪声管控,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及集中供热替代等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