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至16日,全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现场会在金华召开。日前,浙江省已出台《关于推进全省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围绕演出这一中心环节,全省国有文艺院团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国有文艺院团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中坚力量,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力量。近5年来,全省国有文艺院团共有9部作品入选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杂技“金菊奖”等国家最高奖项,3部作品获得国际奖项;1人获国家“文华表演奖”,4人获中国戏剧“梅花奖”;11部作品入选“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重点扶持作品,数量居全国第一位;282个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数量居全国第二位。
据悉,《意见》从精品创作、人才培养、繁荣市场、院团保障、数字化改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扶持和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