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应该说是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在10月20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说。
彭华岗介绍,总体上看,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一大批企业通过混改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突出效率,放大了国有资本功能,促进了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也有混改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或者合作失败,公司运营出现困难等情况,甚至有个别人以改革名义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推进包括混改在内的各项改革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国资委对此高度重视,坚持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进行,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制度体系。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要求国有产权转让、增资扩股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流转通过资本市场公开进行,实现资产定价市场化、操作阳光化。同时,要求产权转让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还印发了《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加强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具体操作环节指导,严格规范混改行为。
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监管合力。通过整合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监督力量,推动中央企业把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的决策审批、资产评估、职工安全等环节纳入到内部审计的重点工作,开展国有企业重点任务落实专项督查,对部分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专项检查,强化对混改的督促检查,及时纠正混改过程中的问题偏差。
下一步,国资委将在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牢牢把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正确方向,把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重点放到转机制上,发挥战略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企业经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混改企业率先推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用好用足中长期激励政策,加强党的建设,确保增强活力动力,提高效率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