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向瞄向更具“未来感”的氢能!
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浙江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
《方案》中最大的亮点,是浙江提出要打造两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氢走廊”。
一条是依托G92(环杭州湾高速)串联起嘉兴、杭州、绍兴、宁波等环杭州湾重要节点城市,协同打造“环杭州湾”氢走廊,加快形成长三角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另一条是以金华、宁波、舟山为重点,依托G15(甬金高速)建设氢能高速通道,围绕自由贸易区创新发展,着力构建“义甬舟”氢走廊。
除此,《方案》还明确了当前阶段性的重点任务,包括制定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科技攻关项目清单,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重点支持省内优势单位开展“高比功率低贵金属用量膜电极组件、高耐蚀超薄金属双极板、氢引射器、氢传感器、氢气循环泵、氢气流量控制阀组、空气压缩机”等核心组件,“高电催化活性ORR催化剂、超薄PTFE增强型质子交换膜、固体氧化物电解质”等基础材料,“70MPa车载储氢瓶、固态及液氢储存装置、加氢装置”等重要装备的技术攻关,着力提升氢燃料电池电堆和发动机系统集成技术、氢燃料电池整车集成与控制技术;支持浙江大学、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与相关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引导产业链上优势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提升研发能力,成为拥有较多技术专利、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根据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加氢站。
此外,为确保氢燃料电池产业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积极发挥示范应用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方案》明确了宁波、嘉兴、绍兴、金华和舟山5地省级示范区和嘉善县和长兴县2地示范点的建设内容和目标。
据介绍,浙江将致力于到2025年,在氢燃料电池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规划建设加氢站接近50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