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我国地级市首部绿色金融地方性法规——《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发布,并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这是国内继深圳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之后,湖州首开地级市绿色金融立法先河,为推动绿色金融法治化建设提供了“浙江方案”。
2017年湖州获批全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几年来逐步探索形成了一批全国领先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践,累计取得40余项创新性实践成果,此次是以地方立法形式固化和提升绿色金融“湖州实践”。
《条例》共七章四十五条,分为总则、产品与服务、碳减排与碳金融、标准与数字化改革、激励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多年从事绿色金融政策顶层设计的权威专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评价,该《条例》是一个与国际接轨、有实践依据、有重要示范意义的绿色金融法规。
“《条例》的出台,明确了政府对绿色金融的引导信号,打开了我们发展的思路和眼界。”湖州农业银行绿色金融事业部总经理王战胜表示。刚刚获得11.6亿元绿色信贷打造“中节能湖州科技城智能科学中心”的中节能湖州科技城公司相关负责人顾君军认为,这对于节能环保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接下来将建议集团总部加大绿色投资力度。
在“碳达峰碳中和”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条例》前瞻性地将碳排放信息披露机制纳入地方性法规。湖州金融办副主任黄丁伟告诉记者,这是《条例》中少数几条对企业的硬性约束之一。“这能有效促进银行将企业碳排放信息纳入信贷管理流程,并通过信贷考核和利率差异化策略促使企业节能降碳。”
对此,长兴农商银行副行长罗杰拍手叫好,“从此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有法可依,对我们开发绿色信贷产品,拓展小微绿色信贷用户大有助益。”据悉,该行在“碳效贷”绿色信贷产品的基础上,已开始探索更多适用于小微金融领域的绿色信贷产品。
《条例》中还明确指出要建立碳中和银行体系,湖州银保监分局在全国率先制定碳中和银行规划,目前已有8家试点金融机构对自身运营碳排放进行了摸底,并陆续制定碳中和路线图,其中安吉农商银行天荒坪绿色支行率先建成全国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首家碳中和试点支行网点。
“《条例》的出台,既是制度固化先发优势的重要举措,也是制度供给新兴领域的实践探索,将会引领当地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及社会各界更加重视‘双碳’,从而推动经济社会低碳转型、绿色发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