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记者从杭州海关获悉,1至4月,浙江进出口总值1.43万亿元,增长19.3%,其中出口突破万亿元,达到1.05万亿元,增长23.0%。进出口、出口和进口规模分别居全国第3、第2和第6位。
浙江外贸增速继续保持全国前列。1-4月,全省进出口、出口和进口增速均居东部沿海主要外贸省市首位。
各地市进出口均实现正增长。1-4月,十一地市进出口同比均实现正增长,金华、绍兴、温州进出口分别增长36.0%、32.5%、31.7%,增幅列前三位。同期,各地市出口均实现正增长,绍兴、金华和温州出口分别增长35.2%、32.3%和31.8%,增幅列前三位;金华、舟山、台州列进口增幅前三位,分别增长74.5%、37.6%和34.3%。
外贸进出口连续26个月保持同比增长。4月,浙江进出口3558.8亿元,同比增长5.9%,出口2637.7亿元,增长9.5%,进口921.1亿元,下降3.3%。自2020年3月以来,全省外贸进出口持续保持同比正增长。其中,出口已连续9个月同比正增长。
传统市场稳定增长,新兴市场开拓有力。1-4月,浙江对前三大贸易市场欧盟、美国、东盟分别进出口2390.6亿元、2153.4亿元、1897.8亿元,增长24.1%、25.6%和15.9%,合计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45.0%。同期,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5119.4亿元,增长24.2%,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35.7%。对其他RCEP成员国进出口3514.2亿元,增长10.5%,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24.5%。
主要商品出口保持良好态势,高新技术产品拉动明显。1-4月,全省机电产品出口4706.3亿元,增长19.7%,占全省出口总值的44.8%,拉动全省出口增长9.1个百分点,其中,汽车出口86.4亿元,增长1.1倍。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3147.6亿元,增长20.9%,占29.9%。其中,箱包出口大幅增长54.7%,服装、鞋靴、玩具分别增长23.7%、31.6%、23.9%。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209.0亿元,增长49.1%,占11.5%,比重同比提升2.0个百分点,其中,太阳能电池出口270.2亿元、增长1.7倍,手机出口38.4亿元,增长1.1倍。
资源类商品进口增长较快。1-4月,全省进口15项资源类商品合计1832.5亿元,增长14.8%,占全省进口总值的48.0%。其中,进口原油、未锻轧铜及铜材、成品油分别为502.5亿元、258.1亿元、97.8亿元,分别增长1.1倍、30.2%、21.6%。
民营企业成绩醒目。1-4月,全省民营企业进出口1.10万亿元,增长24.0%,占全省外贸总值的77.0%,比重同比提升2.9个百分点,拉动全省进出口增长17.8个百分点。
市场采购出口规模全国居首。1-4月,浙江市场采购出口1244.5亿元,增长34.9%,拉动全省出口增长3.8个百分点,占全国市场采购出口总值的45.8%,继续居全国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