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还达不到党纪处分程度的不良表现,或者即使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处理,但因实际利益触动不大,警示效果不够理想的,怎么办?岱山蓬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投集团)纪委用一张“黄牌”警告来解决问题。
日前,岱山县交投集团纪委就对一公职人员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岗路口志愿服务工作发出“黄牌”警告,这是该集团自今年4月初出台《作风和效能问责黄牌警告制度》以来,发出的首张“黄牌”警告。
“我们借用了足球比赛中‘黄牌’警告的概念,将其运用到对集团党员和公职人员的纪律监督管理中。”岱山县交投集团纪委副书记颜群艳介绍,发出首张“黄牌”警告后,当事人被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由集团纪委予以约谈,“同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被点名通报,我们对其进行约谈,并责成该部门分管领导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将会议召开情况通过书面形式向集团纪委报告。”
据悉,“黄牌”警告制度的实行,不仅明确了26项记牌情形,有通报批评、薪酬处罚、取消评先奖优资格、年度考核扣分或降级、调离原岗位、待岗辞退等处理形式,还将“亮牌”权交给了由集团党委和员工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保证亮牌结果的公正、公平以及权威性、可靠性。
“为了发挥‘黄牌’警告制度的刚性约束力,集团党委还成立了正风肃纪督查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公职人员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担当作为、责任履行等情况进行动态督查,达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治理的工作目的。”颜群艳介绍。
那么被一次亮牌以后是否就意味着就此“下场”?“不,对于被‘亮牌’的干部,我们也给予容错纠错的机会,使其知耻而后勇。”颜群艳表示,受到“黄牌”警告的员工,如在警告期内为集团获得荣誉、产生较好社会影响或受到省、市、县表彰的,经集团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可撤销一次“黄牌”警告,“我们要求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摘牌,集团则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促进干部规范履职、健康成长。”
在“黄牌”警告制度的督促下,岱山县交投集团各项工作推动得更快,落得更实。今年1月至8月,岱山交通大会战基础项目建设呈加速态势,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实行办证办事延时服务、“企业一件事”服务模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黄牌”警告制度是岱山国有企业进一步强化集团作风建设的有效实践。岱山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引导县内国有企业创新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增强国企职工守纪律、懂规矩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实现国有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