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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民政领域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

高水平建成“五个标杆区”

发布时间: 2021-10-06 09:49:43 来源: 浙江日报 记者 黄珍珍

  深化社会救助改革、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弘扬“人人慈善”的现代慈善理念……近日,省民政厅正式印发《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下称《方案》)。

  据介绍,该《方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注重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注重向农村、基层倾斜,向26县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进一步推进民政事业区域协调和城乡一体发展,形成全域一体、全面提升、全民富裕的均衡图景。浙江计划到2025年,高水平建成精准保障、幸福颐养、人人慈善、和谐自治、暖心服务“五个标杆区”,为共同富裕社会体系下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省域范例。

  《方案》提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社会救助综合改革,由兜底救助向多样化保障拓展,实施高水平应助尽助。到2025年,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100%,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3万元以上,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年标准达到2.5万元;持续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使优质养老服务高效便捷,综合照护能力显著增强,实现养老服务触手可及。 

  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8%,培育1000个康养联合体,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5人;更大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实施“崇善行善、扶危济困”公益慈善先行计划,探索建立更加成熟定型的新时代慈善事业制度。到2025年,全省慈善组织总数达到1200家,慈善信托资金规模突破15亿元,“慈善一日捐”机关和事业单位参与率达90%以上。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着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殡葬等全生命周期服务优质共享,通过空间优化建设共同富裕单元,注重从选址、安置、后扶等全建设周期打造美丽移民村。

编辑: 陈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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