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精神,扎实推进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管理办法》《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评估指标体系》《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2022年度工作任务清单》。
其中,《管理办法》围绕强化对试点工作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明确构建“统筹层+指导层+实施层”的工作体系;强化引领性、突破性、感知性、可复制性4个试点培育导向;建立“发布通知、试点申报、方案评审、公布名单、实施推进、验收通过及退出、总结推广”7个环节的全流程培育规则;固化“项目长”责任制、清单化落实机制、“擂台赛”等一批行之有效的特色载体。《评估指标体系》突出特色成果,体现试点项目的突破性、感知性、可复制性;突出改革创新,鼓励地方最佳实践。《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对8个领域60项试点项目实现可量化、可评估。